在《新京报》报道的一起恶性事件中,17岁的男孩小歌(化名)为报复而使用汽油焚烧同学,并自称模仿“魔兽”游戏的火爆打斗场面。在游戏里,他喜欢用火器魔法,给自己起的名字叫“白灵兰火”,慢慢地他喜欢上了火,渐渐地身上也装着打火机。其实也没什么用,他不抽烟,却喜欢火燃烧的那种感觉。” 这一类报道在国内也许见惯不惊,然而在外国人看来却显得不可思议,他们认为这是网游的影响,更有一些网站把此上升为中国法律系统不完善的高度,称“这些少年把责任归结到一款电脑游戏暴力上实在是令人难以相信。不过中国缺乏像我们美国的一套法律系统,比如可以允许人们以‘游戏令我犯罪’为理由而指控游戏开发商。” 中国网游如今正在如日中天的发展,为国家经济的发展贡献颇多!然而重要的是这个产业为何缺少明确法律规范。对此,知名IT评论家刘兴亮作出了相关解释:法律专家都是网游门外汉!这么一帮没玩过网游的专家?靠这些专家,怪不得迟迟不能立法,因为大家都不知道怎么立啊! 虚拟财产在游戏里是重要的一个部份,也是维持一个游戏发展的重要物质!而对物虚拟财产是物权还是债权!专家们激烈地化起来!刘兴亮认为虚拟财产究竟是作为物权法中“物”的组成部分来对待,还是作为债来对待,玩家其实并不关心,受害者也搞不清楚。他希望专家们少一些概念上的争论,多对网游立法进行一些实际操作。 为网游立法,是否就能保障网游这个行业能够趋向安全向上发展呢?它又是可行不可行呢?虚拟与现实,又能不能和谐发展呢!一切暂且不谈!只是笔者感觉重要是多给那些痴迷于里而分不清虚拟与现实的朋友进行心理疏通和保护!让他们可以正确区分,从而回到正常的生活之中来,而在这里要说的是网游本身是没有错的,关键是如何使它与现实相融,健康发展,这则是专家们应该考虑的问题罢了!而为网游立法,如果仅仅是为了限制或控制,相信那只是一个试验了!期待中!